返回列表 回复 发帖

[公告] 冰境法規(3-6號 新增)

第一 先加入公會 會長與副會長好友 必須要主動我們才能審核

第二  請大家上線時,請打聲招呼 例如:大家好,安安 等等..我相信沒有那麼難!?     
如果公會成員有問題發問時,不知道請回答 不知道
基本上本公會 是不可能接受所謂的 深海潛水員

第三 基本上 關於 要/借錢 要/借裝備 基本上公會是反對 我不過我相信有人還會私下進行 如果有問題產生恩怨請私下自己處理 如果把整件事情搬上公會頻道 那甲乙方以踢除論!!

第四 公會頻道禁止打所謂的 注音文 髒話 火星文 香港話 選    字 正確 至於十八禁話題 請自己控制一下 別太過分
畢竟公會還有女性成員 謝謝
   

第五 冰鏡幻月 是個中立的工會 PvP場這種是非之地 還是別去的好!? 但是我相信 還是有人會去!?
如果再PvP場 惹到麻煩請自己私下解決 如果把整件事情影響到 整的公會 以公會法規 把惹事情的人踢除之


第六:至於所謂的小白 白木 騙子 等等的ID 請善用論壇的惡人谷 或是在公會頻道討論 謝謝

還有基本上 小白這種生物是聽不懂"人話"的請大家注意


第七點:別把自己的跟對方的私人恩怨搬上公會 甚至影響到整的公會的運作
例如:找公會的人去PvP場 等等
以上是絕對不能 如果查證屬實 踢之!!


第八點:凡是公會成員盜取他人之帳號者 查證屬實 證據充足 將踢之

                   並永不率取!!

以上是公會法規 我相信要遵守很簡單!? 不會很難



[ 本帖最后由 乂超級人類乂 于 2008-7-26 08:40 编辑 ]
1

评分次数

  • 緋銀

"鏡"字打錯了
是"境"才對喔

===============================================
很ok的內容
即使知道 這是場遲早會醒的夢
我仍沉溺無法自拔
只願命運將時光留住
讓現在的幸福再久一點吧


冰境是一個公會 也是一個團體
只要是團體會有秩序上的問題
因此需要規範來規定所謂的最低限度
就像是法律  他是最低的限度 一超過就會有所謂的罰責
以上所定的規範 其實也是所有公會的基本 是非常好遵守的 也不會因為有老會員罰則就輕 也不會隨便就罰
期望大家能遵守 玩樂也需要好的環境
最後來說 整體計畫還有好幾個步驟 我們正在改造 也可以說是重生 別再認為冰境是以前那個大公會
我們是為朝向大公會而努力 並且成為一個典範
最後勉勵大家 事業學業加油
收到!!了解
好像各位 都沒問題了!?
你覺得ok了就可以定案了呀
即使知道 這是場遲早會醒的夢
我仍沉溺無法自拔
只願命運將時光留住
讓現在的幸福再久一點吧


最近發生了不少的事件
整體來看 處理的時候都會麻煩到很多人
所以我在此想設立一個處理流程 讓事件簡單處理

首先對於 小白的事件
只要當事人履勸不聽 一但屬實 公會處理唯一法則就是踢除
還有之前曾經是小白 有騙裝 騙錢 入會之後 還是會討論要不要 讓他離開公會
這點公會有絕對的權利選擇

再來入會之後騙裝 騙錢 等等
首先被害人必須聯絡正.副會長
接洽人也就是被害人的朋友之類的 通知完就可以不用管整個流程
待事情釐清之後 被害人以及被告者 當面對質 正副會長不轉述 確認之後踢出公會
若被告者不肯 或是 有某些原因 處理方法只有3種
1.歸還東西 以及當面道歉
2.歸還東西市價的2倍
3.等待網路警察的通知
假使 被害人不服 正副會長有不處理此事的權利 後續被害人必須要自行對被告者做追回之動作
整個過程正.副會長不能代存 事件物品

以上是我整理出來的流程 商討之後會正式立法

一些問題

請問....PVP是遊戲中的比武....還是 現實中的"灣家"
[本人剛開始玩瑪奇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原帖由 鏡音乂雙子 于 2008-6-20 13:49 发表
請問....PVP是遊戲中的比武....還是 現實中的"灣家"
[本人剛開始玩瑪奇有很多不懂的地方]

既然是遊戲裡的規章
當然是規範遊戲裡的事囉
即使知道 這是場遲早會醒的夢
我仍沉溺無法自拔
只願命運將時光留住
讓現在的幸福再久一點吧


返回列表